艺术类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艺术院校志愿分为两类:未作分省来源计划的艺术院校(包括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13所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非美术类)的单独录取艺术院校志愿,以及已作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志愿(包含美术类和艺术其他类)。单独录取艺术院校志愿设有三个专业志愿,考生需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并手工填写学校和专业名称,字迹需清晰,具体填报时间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须参加相应学校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志愿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凡被单独录取艺术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
四川音乐学院的音乐类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的表演专业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需填报单独录取志愿,其他本专科专业则在网上填报志愿。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重庆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厦门大学的美术类专业同样在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填报志愿的专业计划详细情况可在《重庆招考信息》上查询。
填报已作来源计划的艺术院校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后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流程、操作办法与普通高校一致。美术类本、专科可填报四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最多可以填报三个专业,考生未被所填院校的专业录取时,若愿意调配到其他专业,则应该将志愿栏右侧的“专业调配”方框打“√”。艺术其他类本、专科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艺术院校的专业计划详细情况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在《重庆招考信息》(合订本)上公布的专业计划为准。同时,报考美术类和艺术其他类的考生,录取时将按先美术类后艺术其他类的投档顺序进行。
重庆市统测涉及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市统测且成绩合格;如市统测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必须是参加了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市统测涉及的专业且招生学校再进行测试的必须是学校测试成绩合格;只参加了重庆市专业统测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认可统测专业成绩的相应院校,否则所填报的志愿无效。报考艺术院校的考生可以同时兼报普通高校,录取时按照先艺术后普招的原则进行。
对于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特别优秀(美术类前八十名;音乐学前十五名;其他各专业成绩排列前三名者),文化考试成绩低于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的考生,经院校招生委员会严格审核,并报市录取领导小组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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