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淄博将养老医疗保险转移至江苏无锡市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退休前可以把淄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沂南。
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前可以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休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按山东省人社厅办公厅《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鲁人社办发〔2010〕149号)的规定,山参保人员流动就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5、具有山东省户籍的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返回山东省就业以及在外省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且待遇领取地确定为山东省的。
符合把淄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沂南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程序是:
1、持本人身份证明、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在淄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在沂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向沂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参保缴费凭证》‘
4、沂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淄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淄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沂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6、沂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有关信息,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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