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如何开增值税税票
私房出租税收征收主要有两种方式:按实征收(按实际租金收入申报)与核定计税租金征收。两种征收方式均可带12开发票。
个人出租房产分两种类型征收:住房与非住房(体现为厂房、办公、商用等)。
一、按实征收税款计算(按月例举如下):
(一)增值税:
住房类增值税减按1.5%征收率:增值税
= 月租金收入/(1+5%) ×1.5%
非住房类增值税按5%征收率:增值税 = 月租金收入/(1+5%)
×5%
(私房出租增值税起征点为30000元,不含税收入大于30000元的才计征增值税 。)
(二)城建税
=增值税×(1%或5%或7%)(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
(四)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2%
(五)房产税:
住房类按4%: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税含税收入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4%
非住房类按12%: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税含税收入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12%
(六)土地使用税 =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占地面积;
住房类:免征土地使用税;
非住房类:按实征收土地使用税。
(七)印花税 = 租赁合同总金额×0.001
住房类:对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非住房类:按实征收。
以上2-7项相加,即“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假设称之为相关税费(以下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用到)。
(八)个人所得税
1、 (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小于等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800元】×10%×人次;
2、(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大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增值税不含税收入×20%】×10%。
说明:
(1)修缮费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的余下部分于次月按本原则继续抵扣。
(2)当申报转租收入(仍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时,则允许增加扣除转租人向一手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凭发票扣除,允许扣除的租金费用为增值税含税额)。
以上(二)到(七)项,即“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统称相关税费。
如果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各项税费”,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二、核定计税租金征收
当纳税人提供的租赁合同中所载租金金额不实或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核定计税租金征收的方式,纳入定税管理。
采用此方式征收,其中以核定的最低月租金为月租金收入,各税种的计算方式与按实征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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