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冒领养老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存入收入户还是支出户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13
财政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1999]20号)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以下简称“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资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因此,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存入支出户是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议存入收入户。账务处理如下: 1、社会保

财政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1999]20号)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以下简称“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资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因此,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存入支出户是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议存入收入户。账务处理如下: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追回冒领养老金

借:现金

贷: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其他收入

2.缴存收入户

借:收入户存款

贷:现金

3.如经办机构不设收入户,则直接缴存财政专户

借:财政专户存款

贷: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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