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是如何评定的
1. 教师职称等级与待遇
教师职称设置涵盖正高级至员级共5个等级,分别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对应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和员级。
2. 小学教师等级
小学教师等级目前分为小教二级、小教一级、小教高级和小教超高,其中最高级别为小教超高。
3. 教师职称职称划分
教师职称划分为十二级,中学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与中专相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其中,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4. 小学教师职称划分
小学教师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和小学三级。
5. 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正高级教师】
-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 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未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10年以上,并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可以申报。
【高级教师】
-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 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在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一级教师】
- 具备博士学位。
- 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 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级教师】
- 具备学士以上学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 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三级教师】
- 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并考核合格。
以上是教师职称各等级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条件的教师应抓住机会及时申报,因为相关政策可能会随时调整。
版权声明:本文由哟品培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