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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 [2010]52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该实施细则。
一、专升本的学校、对象及专业范围
拟升本学校 对象 对应专业
西华大学 2007级三年制
专科学生
见附件1
西南石油大学 见附件2
西南科技大学 等候通知
二、专升本报名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健康;
4、高考档案齐全;
5、按规定缴清学费(包括已按规定办理减免);
6、符合相关本科学校的实施细则。
三、实施办法
1、学生报名流程
(1)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有意愿“专升本”学生到学院印刷厂领取自己报考学校的申请表,该表一人一份,多报无效。
(2) 学生如实完整填写该申请表,未按要求填写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3) 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将该表于4月19日中午下班前交本人所在系进行初审。
2、系部初审、选拔流程
(1) 各系在接收学生申请表后,按拟升本科专业进行汇总整理,并按上述报名条件进行初审。
(2) 初审合格后,原则按必修课平均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凡是补考、重修原则上按60分计算成绩。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控制在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
3、系部上报
各系在4月19日下午下班之前务必将报考学生名单及报名考试费 (80元/人)报教务处。各系在上报教务处时,须按照教务处统一下发的格式进行上报。上报内容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纸质文档须加盖系公章及系主任签字,上报时须附上学生的原始申请表及相关的附件。
4、教务处复审
教务处根据各系上报名单进行复审,如发现各系上报名单中有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直接取消该生报名资格,并将其所在系该名额收归学院。
四、考试、录取及公示
1、考试时间:2010年5月22日、23日两天。
2、本次专升本考试均由本科院校进行组织,考试科目见附件。
3、本次专升本考试报名收费,一律按照省教育厅川教[2010]52号文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各本科院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取。
4、考试后,由拟升本科院校划定录取分数线及进行相关公示。
五、录取后取消专升本资格情况
1、录取后发现该生在专升本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升本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如果该生在录取后,升入本科院校前受到处分的,取消升本资格;
3、如果该生在录取后,本学期期末有不及格科目的,取消升本资格。
六、监督管理
本次专升本选拔工作是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各系及有关部门应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
任何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
本实施细则由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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