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平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方案招募程序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南平市面向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招募,生源需为南平市,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招募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是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三是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2年7月1日后出生);五是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21日(正常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位于南平市人才市场三楼(南平市八一路472号军分区天桥下),咨询电话略。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4张。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报到证,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4张等材料报名。无法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登陆南平人才网,下载报名表格(一式两份),根据要求填写好,连同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1份及相片4张(2张粘贴于报名表上,另2张用于制作准考证),于5月21日前寄至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472号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陈惠君收,邮编:353000,在信封正面注明:社区招募报名。
三、考试的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0年5月28日(早上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全部是客观选择题,采用填涂卡作答。笔试时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笔试成绩将在南平人才网、南平民政网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领取地点为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南平市八一路472号军分区天桥下)。报名人员本人亲自领取,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如是委托亲朋好友代领,需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体检人员确定、体检标准
报考同县(市)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将从报考同一县(市)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安排体检。递补体检后仍出现招募岗位空缺,从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安排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的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如放弃体检资格,请在体检前两天和南平市民政局社区办或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并附放弃体检资格的书面材料。体检人员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
六、招募人选确定
体检合格的入选高校毕业生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的人员名单将在南平人才网、南平市民政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招募人选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市民政局派遣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市、区)民政局报到。如不服从组织派遣,即取消该生本次招募资格。县(市)民政局与招募人员签定《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市民政部门备案。
扩展资料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闽民建〔2010〕86号)、省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闽民建〔2009〕1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制定如下招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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