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先锋学校入学条件
入学条件涵盖年满6周岁(以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能入学,不论性别与民族。对于因健康原因需要延迟入学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向区教育局提交申请。小学毕业生必须接受初中教育。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免试就近入学”的方式,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则实行“免试入学,超员摇号”的办法。
对于公办学校招生,按照“房户一致”原则进行,具体如下:
1. 常住人口
(1)有户有房:户籍和住宅不动产权证均在娄底中心城区范围内,且所在地一致的,按所在学校招生范围入学;户籍和住宅不动产权证不在同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原则上以不动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户籍属于娄底中心城区,但在娄底中心城区无住宅不动产权证的,以居民户口簿为依据在户籍所属招生范围学校入学。
(3)有房无户:在娄底中心城区有住宅不动产权但户籍不属于娄底中心城区的,以住宅不动产为依据登记入学,具体分为三种情况: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居民户口簿;暂未办理但已实际居住的提供《娄底市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及水电发票、居民户口簿;暂时不能办理但已实际入住的提供契税发票、居民户口簿、物业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和水电发票。
2. 流动人口进城务工(经商)子女
(1)以租房住址为依据在所属招生范围学校入学。
(2)需提供以下证件:娄底中心城区居住证(报名时正在申请或等待发放居住证的视为无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备案劳动合同(个体经营者提供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出租方的《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租住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入学报名前6个月的水电发票。
(3)如申请学生人数多于学校学位数,则采取摇号方法确定入学名单,未摇中者则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安排。
3. 娄星区、经开区周边乡镇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口
(1)鼓励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2)确需在城区就读的,由学校确认,参照流动人口入学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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