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春节怎么放假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05-12-19 0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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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6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12月31日�星期六�、1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1月29日~2月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9日、30日、3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28日�星期六�、29日 �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
三、“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日、30日上班。
四、“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切实搞好廉政建设。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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