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的职能介绍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10
综合处工作职责:  (一)文秘工作职责  起草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协调各部门(单位)关系;承办局领导业务活动准备工作;负责对外接待、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会务组织、公文审核、报刊征订、信访、保密、信息综合工作。  (二)行政工作职责  

综合处工作职责:  (一)文秘工作职责  起草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协调各部门(单位)关系;承办局领导业务活动准备工作;负责对外接待、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会务组织、公文审核、报刊征订、信访、保密、信息综合工作。  (二)行政工作职责  负责财务计划管理工作,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报告;编写财务报表;按季度、半年、年度向局领导提交财务分析报告;制定财务管理监督制度,执行财经纪律;做好对下属单位财务审计监督工作;签核报销单据。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检查、监督各处室的考勤工作,实施员工行为管理、办公大楼管理规定;车辆管理、保卫、局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贯彻实施我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拟定我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的具体规划及实施方案。负责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管理、设备维护、互联网信息发布以及计算机培训的教学工作。

就业指导处工作职责:  (一)失业保险与再就业工作职责  制定失业保险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属单位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保险金发放和转业培训,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做好全省失业保险的统计和上报。  (二)人才劳动力市场工作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人才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我省人才劳动力市场的建设规划及运作程序;指导市县人才劳动力市场运作和管理;负责招聘广告审核、求职登记、委托招聘;定期组织举办人才劳动力交流大会;做好人才劳动力市场政策咨询,发布招聘求职信息;开展就业指导,受理用人单位空岗报告。

职业技能鉴定处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的考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资格认证和评估,具体组织实施考评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职业技能质量监控体系;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职称考试处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及省内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和管理全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考试。承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录用、资格考试;负责组织开发社会化人才评价方法、评价技术的研究工作,开发应用性、商业性的人才评价系统。  人才管理服务处工作职责   (一)毕业生指导( 暂缺)  (二)人事代理(留学人员工作站)工作职责  制定和实施我省人事代理规划,代管人事档案,做好人事档案的接收,转出,档案材料的收集归卷及整理装订,向有关单位提供借阅、查询及出具与档案有关的证明;为接受人事代理服务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职称申报、出境政审、社会保险、户粮关系、党(团)组织关系等手续。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法规;收集、发表毕业生供求信息,办理就业有关手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咨询服务。负责办理留学人员安置的有关手续,进行留学人员身份认定,为留学人员来琼创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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