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一一共几科
天津市高一年级开设了十门课程,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信息技术(仅在第一学期)和通用技术。这些课程的教材版本和学习顺序如下:
语文: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1、2、3、4,每学期两册。
数学: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A版)必修1、4、5、3,每学期两册,注意学习顺序。
英语:选用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英语》必修1、2、3、4,每学期两册。
政治: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必修1(经济生活)、4(生活与哲学),每学期一册。
历史: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1(政治史)、2(经济发展史),每学期一册。
地理:使用中国地图出版社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地理》必修1(自然地理)、2(人文地理),每学期一册。
物理:选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必修1、2,每学期一册。
化学: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必修1、2,每学期一册。
信息技术:使用中国地图出版社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信息技术·必修——信息技术基础》。
通用技术:选用地质出版社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通用技术》必修1(技术与设计1)、必修2(技术与设计2)。
天津市高中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高一年级共有三门课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其中信息技术考试在上学期期末进行,通用技术和化学(包括化学实验)考试在下学期期末进行。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为考查课,考试成绩只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化学为考试课,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全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均合格(或等级为C及以上)的,高中准予毕业,并可以参加高考。考试课(除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英语以外的八门课程)成绩全部为A的,在高三时有资格参加高等学校自主招生考试。
其余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如下:高二上学期:历史、地理、物理(含实验);高二下学期:思想政治、生物(含实验)、英语;高三年级上学期:语文、数学。
需要注意的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课的考试由各区自行安排,教材的版本每个区也不尽相同,因此这两门课实际使用教材的版本可能与上述列举的不同。但其余科目都是全市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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