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附中的招生标准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08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是经国家批准在全国和海外招生的省属美术中专学校,学制三年;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实行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招收具有美术绘画基础的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青少年;培养目标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艺术院校后备生和中等美术人才;享有向广州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是经国家批准在全国和海外招生的省属美术中专学校,学制三年;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实行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招收具有美术绘画基础的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青少年;培养目标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艺术院校后备生和中等美术人才;享有向广州美术学院等高等艺术院校推荐优秀学生的资格。

一、报考条件:

具有绘画基础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青少年,身体健康, 无色盲;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不招收高中、职中及中专在校生。

二、招生名额:

招收国家任务生150名。

三、备注:

1.考试地点: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附中。

2.考生食宿、旅费一律自理,考试用的画具、画板、颜料自备,专业考试时不允许用画架、定画液。 在政审、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签发广东和有关省市招生办审核的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另行通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仍可报名参加当地高中和中专升学考试。 1、2013年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800元,港澳台和外籍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关于港澳台和外籍学生管理规定》收取学费,于每学年开学前按学校通知要求一次付清方予录取和注册。

2、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1200元。

3、学生的学习用具、学杂费及生活费用自理。学生中途退学者,其学费退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办理。 1、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学生均实行奖助学金制度。从学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开始按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排名执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名额按招生录取总人数10%比例评定奖励。

2、凡被我校录取的农村(含县、镇)户口的学生,实行免交学费政策。 1、凡在本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发给由广东省教育厅验证的中专毕业证书。

2、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全国各高等艺术院校或其他高等院校的美术专业。

3、不参加高考或高考未被录取的毕业生,根据国家就业政策选择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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