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l4的普通库房防火等级是多少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不同级别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有明确规定。三级耐火等级适用于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使用或存储特殊贵重设备或物品的建筑,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高架仓痒、离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粮食筒仓、粮食平房仓等建筑。甲、乙类厂房和在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耐火等级不低于4.00小时。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50小时和2.00小时。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小时。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0.25小时和0.50小时。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0.25小时和0.50小时。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内的房间隔墙,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小时。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厂房和多层仓库内采用预应力钢精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小时。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小时和1.00小时。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除GB50016-2014规范另有规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厂房(仓库),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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