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05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均有权利和义务。纳税人需履行以下义务:(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使用税法证件,禁止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伪造证件。(2)依法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保管账簿、凭证、完税凭证及其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擅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均有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需履行以下义务: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使用税法证件,禁止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伪造证件。

(2)依法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保管账簿、凭证、完税凭证及其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擅自损毁,须报税务机关备案财务会计制度或软件。

(3)按规定开具、使用和取得发票,安装并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擅自改动。

(4)在规定期限内如实纳税申报并足额缴纳税款。

(5)在延期申报时预缴税款,在延期缴纳税款时需经批准。

(6)结清税款或提供担保,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出境前需结清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有合并、分立情况的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报告,并结清税款;纳税人在争议时,应先按税务机关决定缴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再申请行政复议。

(7)纳税人合并、分立时未清税款由合并后纳税人继续承担,分立后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8)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将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或欠税数额较大情况时,应在处分不动产或大额资产前,向税务机关报告。欠税人还需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欠税情况。

(9)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

扣缴义务人需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设置代扣、代收账簿,全面代扣、代收税款,如实申报,及时解缴,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并如实反映情况。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包括:

(1)无偿获得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咨询服务的权利。

(2)了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纳税程序的权利。

(3)要求税务机关保密的权利。

(4)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5)陈述权、申辩权,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

(6)控告、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违法行为的权利。

(7)受尊重和保护的权利。

(8)申请回避的权利。

(9)申请延期申报的权利。

(10)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

(11)委托代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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