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在制定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时应包括哪些内容
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包括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内容。
法律分析:
1、监督抽查的组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2、抽查时间:对各产品抽查间隔不得低于六个月。
3、实行抽检分离制度。
法律依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监督抽查实行抽检分离制度。除现场检验外,抽样人员不得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
第十一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国家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并通报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级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并报送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监督抽查方案应当包括抽查产品范围、工作分工、进度要求等内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包括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内容。
监督抽样检验简介及方案特征:
监督抽样检验简介:
是由第三方独立对产品进行的决定监督总体是否可通过的抽样检验,其中监督总体指被监督产品的集合,其可以是同厂家、同型号、同一生产周期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不同厂家、同型号、同一生产周期生产的产品集合。
监督抽样检验适用于质量监督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经验收合格的产品总体实施的质量监督抽样检验。
方案特征:
抽样检验方案(简称抽样方案)是一套规则,依据它去决定如何抽样(一次抽或分几次抽、抽多少),并根据抽出产品检验的结果决定接收或拒收该批产品。
在确定了一个抽样方案后,可以计算具有指定质量指标(例如批不合格品率p)的一批产品被接收的概率,接收概率L(p)是p的函数,称为抽查特性函数,简称OC函数,其图形称为抽查特性曲线(OC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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