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附1:主考、副主考职责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04
教育部近日发布了《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附1,详细规定了主考和副主考在考试过程中的关键职责。首先,主考在考区委员会的监督下,全面负责本考场的管理,主持考试的进行。副主考则作为其得力助手,共同参与并协助各项工作的展开。其次,主考负责选拔和培训

教育部近日发布了《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附1,详细规定了主考和副主考在考试过程中的关键职责。

首先,主考在考区委员会的监督下,全面负责本考场的管理,主持考试的进行。副主考则作为其得力助手,共同参与并协助各项工作的展开。

其次,主考负责选拔和培训监考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进行。他们还负责组织和准备考试现场,包括考点和考场的布置,以及考前的准备工作。

对于备用试卷的管理,主考需确保试卷的完整性和质量,如需启用备用试卷,需在考区主任或副主任的批准下,主考和副主考共同签名确认。

主考还负责对违规考生或工作人员的处理,以及应对考试过程中突发情况的处置,确保考试秩序的稳定。

考试结束后,主考主导回收和运送各考场的答卷,确保密封安全。他们会亲自监督各考场答卷的装订与保管,按时将答卷送达指定地点。

在安全保卫方面,主考必须确保考点的安全,及时处理任何安全问题,对于重大事件,需立即上报考区主任。

最后,主考还需负责考试情况的报告工作,考试结束后,向考区委员会提交详细的工作报告,总结本考点的考试执行情况。

扩展资料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

标签

版权声明:本文由哟品培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yopinpei.com/20241204/2/289354

猜你喜欢
其他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