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税率是多少
关税是国家对某些商品进口时征收的税费,不同商品的关税不同,不同原产地国的关税税率也不同。大多数商品的进口关税在5-20%的区间内。
一、关税的税率
关税的计算方式如下:(货值+运费+保险)×关税率
1. 进口增值税是指在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它是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
2. 进口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如下:(货值+运费+保险+关税)×17%。
根据中国法律,海关征收的进出口税包括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反倾销税、船舶吨税等税费。
3. 关税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由海关征收。进口关税税种代码为“A”,出口关税税种代码为“C”,行李物品税种代码为“W”,邮递物品税种代码为“X”。
4. 增值税是对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5.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海关依照相关条例对申报进口的货物征收消费税。
6. 完税价格是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7. 成交价格是指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二、关税的税率种类
根据新的《关税条例》,我国进口关税的法定税率包括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1.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2. 协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与我国订有含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
3. 特惠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2013年之前,我国对原产于孟加拉国的18个税目的进口商品实行曼谷协定特税率。
4. 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或者原产地不明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三、关税适用原则
1. 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特惠税率。原产于以上所列以外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适用普通税率。
2. 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出税率的出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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