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的含义是什么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01
融合教育指的是将身心障碍儿童和普通儿童放在同一间教室一起学习的方式,它强调为身心障碍儿童提供一个正常的而非隔离的教育环境,在普通班中提供所有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措施,使特殊教育及普通教育合并为一个系统。融合教育在国外行之有年,目前较有成效的有加拿大、美国、

融合教育指的是将身心障碍儿童和普通儿童放在同一间教室一起学习的方式,它强调为身心障碍儿童提供一个正常的而非隔离的教育环境,在普通班中提供所有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措施,使特殊教育及普通教育合并为一个系统。融合教育在国外行之有年,目前较有成效的有加拿大、美国、西欧诸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也在逐渐推广中。融合教育在当今社会教育发展的潮流中已经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开展试验以来,“随班就读”已作为一项基本的教育政策在各项法律和法规中相继得到确定,并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力推进,在最短时间内以最高效率实现了残疾儿童入学率的提升,对青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具有战略性意义。让残障儿童进入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已成为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规划,保障弱势群体在内的每个人受教育权利的客观需要。

首先,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残障儿童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涉及普通学校相关义务的具体规定存在争议。该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与《残疾人权利公约》“残疾人不因残疾而被排拒于普通教育系统之外”的规定相违背,为现实中普通学校拒收残障儿童留有空间。多数残障儿童都因“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而被拒绝入学。

第二,在入学争议处理机制上,《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县级教育部门委托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并据此做出入学、转学建议。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专家委员会的组成缺乏依据,委员会权责并不清晰,在解决入学、转学争议时难以发挥作用。委员会、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残联之间的分工和职责不明确,难免在现实中产生冲突和推诿。

第三,《残疾人教育条例》指出支持特殊学校建立资源中心指导支持随班就读工作,并为普校教师提供培训,为残疾学生父母提供咨询。由于条例并未明确普通学校在落实融合教育方面的具体责任和义务,结果造成作为融合教育实施主体的普通学校被动实施融合教育,不愿攻坚克难,融合教育落实状况堪忧。

第四,残疾学生入读普通学校之后常常面临被退学的风险。2016年,全国心智障碍者家长组织联盟、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等多家机构共同发布的《随班就读师资状况和家长需求抽样调查报告》显示,有27%的残障学生家长表示其残障子女曾被要求退学。残障学生被退学的压力通常来自普通学生的家长。由于长期存在的偏见,残障学生常被看做拖累甚至是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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