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的政府补贴返还款,该如何记账
根据返还的税款类型来具体分类记账。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6号,以下简称《通知》),与《规定》中关于流转税返还会计处理的规定精神基本相同。
一、增值税
按照《规定》、《通知》的要求,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二、消费税
按照《规定》、《通知》和财政部《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993]83号)等法规性文件的规定:
1、企业收到先征后返还的消费税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2、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的消费税,按规定先征后退的
借记"应收补贴款"(公司)、"应收帐款"(其他企业)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应收帐款"科目。
3、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应退消费税
借记"应收补贴款"(公司)、"应收出口退税"(其他企业)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公司)、"商品销售成本"(其他企业)科目;收到退回的税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
三、企业所得税
按照《规定》,公司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应当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
扩展资料:
一、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营业税、消费税
1、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2、对于直接减免的营业税、消费税,不作账务处理。
二、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
1、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2、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三、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8行),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录填列。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 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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