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是什么意思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1-30
进项税额转出是抵扣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需要从进项税额里面转出,具体规定如下:1、进项税额转出指的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2、目前进项税额的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抵扣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需要从进项税额里面转出,具体规定如下:

1、进项税额转出指的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2、目前进项税额的转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3)其他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有:商业企业收到供货企业的平销返利、出口企业按“免、抵、退”办法计算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

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有:

1、购进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

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可以做进项税额转出;

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摊计算、划分可以抵扣与不能抵扣的部分;

4、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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