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小学入学条件
南阳市小学入学条件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符合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扎实做好2023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城区教育实际,制定方案。
坚持市级统筹、区级负责原则。市教育局统筹协调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负责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和入学监管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和入学监管工作,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新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
坚持优质均衡发展原则。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2023年秋期,实现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探索建立牵头学校与成员学校捆绑招生工作机制,通过合理分流生源,缓解热点学校招生压力,努力破解中心城区大班额难题。
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采取划片方式招生;公办初中采取划片为主,九年一贯对口直升、统筹调剂为铺的方式招生。坚持消除大班额目标导向,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生源,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合理分流到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对象以中心城区生源为主。对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招生办法,依法依规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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