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的哪些事会计必须知道
会计人员在处理采购相关事宜时,必须明确采购内控岗位的职责划分。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采购的各个环节应设置不同的岗位,并确保关键岗位之间的职责分离,如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批、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这些岗位的分离有助于降低采购过程中的舞弊风险,确保财务流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例如,在审核采购付款业务时,会计人员需关注合同签订、入库单或验收单等文件,确保这些文件中的不相容岗位是否得到了有效分离,以及所有相关审批流程是否按照规定进行。
在供应商选择方面,会计人员应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无论是采购货物还是服务,都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对于大额采购,还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这有助于防止供应商内定或串通舞弊。尽管会计人员不能直接决定供应商,但他们需要审查供应商遴选过程中的相关形式资料是否完整,以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在采购结算方式方面,明确的结算方式是确保资金支付顺利的关键。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详细规定付款方式、付款账期和付款形式。例如,付款方式可以是签订合同后预付一定比例,货到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款项,预留一部分作为质保金等;付款账期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或一年;付款形式则可以根据企业的支付能力选择全部现款、部分现款加银行承兑汇票等。会计人员需参与谈判,审核采购合同中的结算条款,确保这些条款符合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在采购付款资料方面,确保齐全的付款资料对于顺利进行采购付款至关重要。通常,采购付款需要提供采购合同或协议、发票、采购入库单(验收单)和结算单等。对于涉及投资的固定资产采购,还应提供年初董事会通过的投资决议和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国有企业,属于“三重一大”范围的大额资金支出,还需有公司领导班子的集体决议。除了零星小额(一般在1000元以下)现金采购外,其他采购均需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通过“公对公”转账支付采购款。
最后,在进行采购会计核算时,必须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建议采取“应付账款+客商”的方式核算,即使是一次性全额付款的采购业务,也应如此操作。这样做有助于统计采购金额和欠款情况,并便于不定期与供应商对账。对于小额的现金零星采购,可以适当忽略。会计人员需对每一笔采购业务进行准确核算,特别是涉及可抵扣增值税的价税分离成本费用核算,必须清晰准确,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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