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费用是什么
期间费用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或者即使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是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前损益的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三类:
1、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按法定要求预计的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
2、管理费用,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物品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
3、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集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利息(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
管理费用差异
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的区分:车间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如,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董事会会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制造费用是与制造生产有直接关系的费用,如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车间管理用的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车间生产工人的工资。
业务招待费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以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据实列支,不得采取预提的办法。发生业务招待费时,借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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