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历史沿革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1-26
湖北历史悠久,其古代可以追溯到夏王朝时期,那时夏文化已经影响到江汉地区。商朝时期,湖北成为了商朝版图的一部分。西周时,湖北境内出现众多小国,春秋战国时期,楚国逐渐统一了南方诸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分封,实行郡县制,湖北大部归属南郡,其他区域则分别隶属于

湖北历史悠久,其古代可以追溯到夏王朝时期,那时夏文化已经影响到江汉地区。商朝时期,湖北成为了商朝版图的一部分。西周时,湖北境内出现众多小国,春秋战国时期,楚国逐渐统一了南方诸国。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分封,实行郡县制,湖北大部归属南郡,其他区域则分别隶属于汉中、南阳、长沙、黔中和九江郡,设立了多个县。西汉和东汉时期,湖北主要由荆州刺史部和南郡、南阳郡、江夏郡以及汉中郡等管辖。

三国时期,魏、蜀、吴争夺荆州,湖北地区划分为多个郡,如江夏郡、武昌郡、南郡等。两晋时期,湖北大部分地区仍属于荆州的各个郡,开始出现了侨置州、郡、县的情况。

南北朝时期,湖北主要归属南朝,州、郡、县的设置频繁变化,建制较为混乱。隋朝统一后,湖北大部分地区属于荆州,设有多郡和州。唐代时,湖北被划分为多个道,设立了多个州,包括山南东道、淮南道等,并设立了多个节度使管理各州。

五代十国时期,湖北的州县归属频繁变动,到了宋代,湖北中部设荆湖北路,北部和东部也设立了不同的路和府。元代时,湖北被划分为湖广行省和河南行省,以及陕西行省的一部分。

明代和清代,湖北基本属于湖广布政使司,省会设在武昌,行政区划逐渐稳定下来。民国时期,湖北的行政区域调整频繁,1912年后废除府、州、厅,改为道、县两级。新中国成立后,湖北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变化,直到1990年形成了现在的省辖市、自治州、县、市辖区等多元化的行政划分。

扩展资料

湖北省,简称“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湖北在中国中部、长江中游、因位于洞庭湖以北而得名,介于北纬29°05′至33°20′,东经108°21′至116°07′;北接河南,东连安徽,东南和南邻江西、湖南,西靠重庆,西北与陕西为邻。东西长约740公里,南北宽约470公里,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95%,居全国第14位。省会是中部地区唯一的副省级城市、中部地区龙头城市——武汉。宜昌市、襄阳市为省域副中心城市,黄石为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汉江自西北向东南,汇入长江,在湖北中部形成江汉平原,是有名的“鱼米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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